关于“消保委帮您找——家庭装饰”活动企业的,社会监督检查情况的简要通报
2011.11.19 00:00:00

    “消保委帮您找——家庭装饰”活动是由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市消保委”)开办的一个为着消费者,向着消费者的公益性服务平台,共有八家装饰企业入选,分别是荣欣、百姓、聚通、进念、同济、刚德、波涛和千思。为了进一步规范入选企业的服务,督促企业更好地履行协议、兑现承诺,同时也为了更好的发挥平台“为民、便民、利民”的作用,市消保委于2011年7月28日至8月12日,对八家企业的履约情况开展了社会监督检查活动,并于9月27日向八家企业作了调查情况通报,内容如下:

一、市消保委领导和入选企业高度重视,活动组织有力,活动开展公正、真实、有效。

    此次活动,市消保委秘书处领导亲自审定、部署方案并带队实施,并邀请了家装办专家、消费维权志愿者、媒体记者等组成监督检查组,保证了活动开展的公正性、真实性。八家企业中有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亲自介绍情况、查验资料,有的安排部门主管自始至终参与现场检查,保证活动开展的有效性和目的性。

二、监督检查活动进行了10天,期间检查人员遵循客观、公正、公开、公平的原则,严格按照设定的检查程序、检查内容、检查方法和评分标准检查,从严监督,并认真按照评分办法作出了评估。

    我们聚通以92分的考评总得分位列八家企业之首,并获得评委的首肯!

三、八家企业能够严守协议承诺,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,充分展示各自的服务特色。

    我们聚通公司特色:注重施工现场管理的规范化——用板材搭制货架,专门堆放木搁栅,使其通风不受潮;纸面石膏板加工成L型,避免接缝开裂。

四、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企业应引起足够的重视。

    第一,装潢施工合同使用中不规范。有的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,如工程价款中不填写明细项目价款;有的公司把终止合同的违约金定的过高,甚至达到20%;有的明明是公司委托代理人,却在法定代表人栏上签字等。

    第二,签定设计合同不规范。有的公司未使用行业协会制定的统一格式的家庭装饰设计示范合同;有的甚至没有设计合同;有的图纸没有设计出图章,甚至没有设计师、校对人和审核人签字等。

    第三,电线配线分色不规范。根据《上海市住宅装饰验收标准》,相线宜用红色,零线宜用蓝色,接地保护线应用黄绿双色线,同一住宅内颜色应统一。不少企业未能不折不扣地做到。

    第四,吊顶上铺设的灯头线均未套管,影响电线的牢固度以及防漏电保护。有的公司在电线穿管时超标,管内导线总截面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%。

    第五,大部分公司的ERP管理系统信息不够全面,甚至个别企业没有建立起ERP管理系统。

    第六,饰后服务制度尚有不足,包括书面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完善;客户档案摆放零乱,有的未能及时装订,原始资料不齐。

五、市消保委给予八家企业一定对策和建议

    第一,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、严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通道、承重结构、公共管道及设施。(此次检查中在×××公司一处工地上发现,施工人员把消防通道的一扇门也给封堵了,询问后员工还义正辞严地回答说是业主要求这么做的。这种情况的发生只能说明从设计到施工都缺乏安全意识和规范意识。)即便消费者提出改变要求,企业一方面要明确拒绝,另外要做好解释,向消费者说明改变后带来的危害性。

    第二,过高的承诺应谨慎,合同法律意识要加强。例如:在×××公司合同中约定“隐蔽工程终身免费保修”;客户可以指定主材品牌、型号,价格以客户的价格最低价为准;个别单位在合同内还出现了“免税声明”等;希望企业能够避免类似的空头承诺,对自己的承诺多一份谨慎心和责任感,并认识到合同的严肃和重要性!

    第三,800客户服务热线接待人员的整体素质要提高,尤其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以应对消费者的各种咨询、疑问。

    第四,各企业的管理层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。此次抽查的施工现场均属于较好,但它是否能够代表公司的所有工地?希望各企业的领导引起重视,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,加大现场管理力度,确保施工质量。

    通过监督检查活动,为实现消费者、企业、消保委三方受益的目标向前迈进了一步。今后,市消保委家装办还将不定期地开展类似活动,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,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装潢服务,营造更加和谐的消费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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